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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0日電)有多項前科的58歲林姓婦女在桃園市以腳痛為由向超商店員商借機車代步,店員好心借車,林姓女子卻將機車配送到台南市不還,直到林姓女子在台南騎車違規被查獲送辦。 台南市政府警局第一分局今天說,林姓女子(有竊盜、妨害自由、詐欺與公共危險等前科)在桃園超商購物結識31歲王姓女店員,王姓女子今年9月20日在路上巧遇林姓女子,發現林姓女子行動不便,便載送她到超商。 林姓女子隨以腳痛為由商借機車代步,王姓女子雖不知林姓女子名字,還是好心出借機車,2人互留連絡電話,約定最遲3天後還車,但林姓女子始終未還車,即使雙方屢次電話約定,林姓女子還是爽約,氣得王姓女子提侵占告訴。 今年10月中旬,台南市警方在東區執勤時,攔下騎車未依兩段式左轉的林姓女子,才查出這輛機車已被登錄失竊,立刻把林姓女子帶回派出所。 警方調查,林姓女子借車後,將機車配送到台南使用,一直未歸還。林姓女子供稱,有連絡王姓女子,且說要持續借用,沒想到對方已提告。警方訊後依法送辦。105102024DCB6CD60C09CD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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